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400T履带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400T履带吊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400T履带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根据400T履带吊服务报价表填报各项单价,最终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2.3 招标范围:拟入围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400T履带吊服务。(具体要求见第五章用户需求)。
2.4 服务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港路99号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
2.5 服务时间:
400T履带吊计划租赁期从2025年12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实际租赁时间以公司项目建造实际节点需求进行纠偏调整。
2.6 400T履带吊需求计划
400T履带吊需求计划
设备类型
计划
2025年12月
2026年1月
2026年2月
2026年3月
2026年4月
2026年5月
2026年6月
2026年7月
2026年8月
2026年9月
400T履带吊
台数(台)
3
3
1
1
1
1
0
0
0
0
设备类型
计划
2026年10月
2026年11月
2026年12月
2027年1月
2027年2月
2027年3月
2027年4月
2027年5月
2027年6月
2027年7月
400T履带吊
台数(台)
0
0
2
2
1
1
1
4
4
4
设备类型
计划
2027年8月
2027年9月
2027年10月
2027年11月
2027年12月
2028年1月
2028年2月
2028年3月
2028年4月
2028年5月
400T履带吊
台数(台)
4
4
6
7
7
7
7
3
1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除招标公告有特殊说明外,必须为投标人本级单位所提供,上级或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及其他相关资料均不予认定)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要取得总公司的唯一投标授权,授权书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与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2 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为事业单位,指开办资金。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注册资金以总公司的为准。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注册资金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并完成过2项或以上累计年业绩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业绩合同(业绩内容应包含400吨履带吊服务类似经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①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合同时间内任意一次付款结算发票及发票查验结果截图作为有效证明文件,且该发票时间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②合同中不能体现合同金额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发票金额或结算单据金额为准(结算单据可为有甲方盖章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报账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③“累计年业绩金额”指的是1年的协议金额,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协议期超过1年的服务协议,则要求换算平均每年的服务金额再进行累计。
④分支机构投标的,仅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
3.4 车辆及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自有起重能力400吨的履带吊7台或以上,提供自有履带吊操作人员10名或以上。操作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Q2,项目名称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如履带吊、操作人员非投标人自有,须提供关系证明。
注:①履带吊提供出厂合格证、年检证书(证件上的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保险证明(保险单等)、全景照片两张复印件及车辆信息清单(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设备铭牌、起重能力等),并盖公章。
②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并盖公章。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没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以评审当日招标代理查询为准,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没有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7 投标人在招标人或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供应商/承包商库中未处于禁用状态。(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投标人近五年未发生因从事甲方任务而产生的可记录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将以下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同时注明报名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至邮箱yanghui02@cntcitc.com.cn,待审核通过方可进行汇款,并将转账凭证回传,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全部资料后发出电子招标文件。
提交资料如下: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格式自拟);
(4)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并完成过2项或以上累计年业绩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业绩合同(业绩内容应包含400吨履带吊服务类似经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①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合同时间内任意一次付款结算发票及发票查验结果截图作为有效证明文件,且该发票时间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②合同中不能体现合同金额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发票金额或结算单据金额为准(结算单据可为有甲方盖章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报账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③“累计年业绩金额”指的是1年的协议金额,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协议期超过1年的服务协议,则要求换算平均每年的服务金额再进行累计。
④分支机构投标的,仅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
(5)车辆及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自有起重能力400吨的履带吊7台或以上,提供自有履带吊操作人员10名或以上。操作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Q2,项目名称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如履带吊、操作人员非投标人自有,须提供关系证明。
注:①履带吊提供出厂合格证、年检证书(证件上的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保险证明(保险单等)、全景照片两张复印件及车辆信息清单(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设备铭牌、起重能力等),并盖公章。
②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并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收款信息(请使用对公转账,若个人账户转账仅允许开具个人发票)
单位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银行账号:3602073929200085646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中路支行
(备注内容:单位名称、TC25940G4标书款)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 11 月 11 日9时30分-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1 月 11 日10时00分,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南路5019号佳兆业中心601房。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港路99号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南路5019号佳兆业中心601房
邮 编:519050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胡奔
联 系 人:杨慧、黄宗博、王音桔、杨文哲
电 话:/
电 话:13659751225
传 真:/
传 真:020-8354122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anghui02@cntcitc.com.cn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