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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本级)2025年西安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集采分用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本级)2025年西安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集采分用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陕西
发布时间:
2025-10-24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2025年西安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集采分用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5-1099

项目名称:2025年西安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集采分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2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完成初步验收后1个月内



采购包2:完成初步验收后1个月内



采购包3:完成初步验收后1个月内



采购包4:完成初步验收后1个月内



采购包5:完成初步验收后1个月内



采购包6:完成初步验收后1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西安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集采分用项目(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8)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或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或被(www.ccgp.gov .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内或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公告页面及目录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10)过去三年内无违反《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16条、51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第11条;《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的情形,提供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投标声明函;

合同包2(2025年西安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集采分用项目(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8)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或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或被(www.ccgp.gov .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内或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公告页面及目录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10)过去三年内无违反《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16条、51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第11条;《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的情形,提供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投标声明函;

合同包3(2025年西安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集采分用项目(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8)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或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或被(www.ccgp.gov .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内或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公告页面及目录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10)过去三年内无违反《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16条、51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第11条;《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的情形,提供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投标声明函;

合同包4(2025年西安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集采分用项目(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8)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或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或被(www.ccgp.gov .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内或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公告页面及目录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10)过去三年内无违反《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16条、51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第11条;《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的情形,提供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投标声明函;

合同包5(2025年西安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集采分用项目(包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8)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或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或被(www.ccgp.gov .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内或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公告页面及目录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10)过去三年内无违反《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16条、51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第11条;《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的情形,提供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投标声明函;

合同包6(2025年西安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集采分用项目(包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8)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或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或被(www.ccgp.gov .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内或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公告页面及目录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10)过去三年内无违反《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16条、51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第11条;《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的情形,提供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2025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一正二副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本级)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99号

联系方式:029-67090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B座四层

联系方式:029-82694900转8014/13571802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恬钰、周菊、王清玺

电话:029-82694900转8014/13571802203

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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