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2.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磋商文件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磋商文件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3.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
无
单位名称: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府前路1号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世伟
联系电话:83589306
单位名称: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江苏诚则达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94557598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994557598
附件:
采购信用承诺书.pdf
JSZC-320803-SCZD-C2025-0037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