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采购单主题:
内科楼楼顶热水系统故障维修项目
采购单类型:
竞价类
设备类别: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使用币种:
人民币
小额采购开始时间:
2025-10-2415:13
小额采购结束时间:
2025-10-2715:00
备注:
发票抬头: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559269853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单位电话:0756-252888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隧道北支行银行账号:44050164683900000050
采购详情:
具体项目需求文件或报价清单,请在供应商报价界面查阅。
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品牌型号售后服务技术要求附件
内科楼楼顶热水系统故障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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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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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保期:对于清单内更换的设备及辅件,自双方验收之日起质保2年;2.其他按合同内容及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对本项目的报价视为完全响应附件中用户需求的内容,且已知晓合同模板内容,其中主要需求如下:(一)项目需求我院内科楼楼顶热水系统共有11台热泵换热器因长期使用出现锈穿现象,影响系统正常运行。需更换全部11台换热器,含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系统清洗、冷媒灌注、辅件及配套服务。如11台换热器更换完成后机组仍有漏点,成交供应商需补漏,且不额外收取费用。(二)服务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符合产品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和使用性能。2.货物到货开箱时,院方应对货物进行核对,由院方签署开箱情况。核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及外观。3.院方在开箱验货或验收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经双方确认后签署拒绝收货书;供应商应于3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供应商逾期交货。4.如供应商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由甲方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复检。商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结果表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无
附件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