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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新疆石油分公司2025年加油站液位仪系统框架协议加油站液位仪系统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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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新疆石油分公司2025年加油站液位仪系统框架协议加油站液位仪系统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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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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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新疆石油分公司2025年加油站液位仪系统框架协议加油站液位仪系统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新疆石油分公司2025年加油站液位仪系统框架协议加油站液位仪系统(招标编号:NWZ250923-3807-10180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加油站液位仪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新疆石油分公司2025年加油站液位仪系统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加油站液位仪系统
40.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在加油站应用场景中,液位系统业绩(控制台+探棒/探棒直连)不低于100个站、测漏系统业绩(控制台+测漏传感器)不低于50个站、集成系统业绩(控制台+探棒+测漏传感器)不低于10个站,并提供销售业绩相关证明:设备采购合同及一一对应的发票,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以上三项业绩须同时满足。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提供探棒CCC认证、测漏传感器CCC认证和控制台CCC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提供防爆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包括如下产品:控制台防爆合格证(达到Ex ia IIA Ga或以上级别)、探棒防爆合格证(达到Ex ia IIA T3或以上级别)、测漏传感器防爆合格证(达到Ex ia IIA T3或以上级别)。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取得质检部门颁发的磁致伸缩液位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承诺所投产品须通过2015年以后的石化盈科的加油卡管控与液位仪集成通讯测试并提供相应测试报告。若未参加集成通讯测试的新增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承诺参加集成通讯测试,通过测试后方可供货,若不通过将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人需承诺标的物无技术规范负偏离,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字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0月23日21时30分
至
2025年10月29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重庆招标中心,联系人周丽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中心
联系人:
潘龙亮
联系人:
周丽雯
电 话:
13369623758
电 话:
023-88930314
电子邮件:
panll.xjsy@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oulw@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招标公告.pdf
请您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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