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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2025-2026年线上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10-23
正文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2025-2026年线上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2025-2026年线上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2025-2026年线上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5-1612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2025-2026年线上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情况:包含线上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主要用于“温州电信”抖音号在巨量引擎平台下包括且不限于信息流广告投放、千川推广、“翼家助农”抖音号千川推广,以及其它本单位代运营项目如“温州文旅”小红书帐号,“温州工会”视频号推广等,用于线上运营、宣传推广等,根据项目的进度和实时竞价情况,在抖音巨量引擎、千川、本地生活及小红书上等全量商业化资源实施推送,以突出电信产品优势以及曝光度,实现传播销售一体化。,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项目预算100万元(含税),其中抖音巨量千川投主费用 75 万元人民币、抖音巨量引擎投放费用5万,小红书推广投放费用10万,抖音本地生活投放费用10万,具体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动态调整,支出类型为【无预算校验(框架协议)】。
1.5 合同类型:【签订框架协议,根据实际订单进行结算】。
1.6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未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协商并经采购人决策同意后可延长本框架协议有效期(最长6个月)。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则框架协议自动结束】。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个,成交份额100%。
1.8 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成交份额*成交折扣系数】。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折扣系数)】,最高响应限价(折扣系数)为【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折扣系数)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服务内容
权重(%)
最高折扣系数
1
抖音巨量千川广告
75
98%
2
抖音巨量引擎广告
5
98%
3
小红书广告
10
90%
4
抖音本地生活广告
10
90%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 供应商具备相应渠道合作代理服务商资格:需同时具备抖音巨量引擎、巨量千川、本地生活渠道合作代理资质、小红书渠道合作代理资质(需提供渠道合作代理服务商资格的证明材料)。若授权代理商参与响应的,渠道合作代理服务商仅能授权唯一代理商响应,且不得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受托代理商须提供渠道合作代理服务商的资格证明和授权证明)。
2.5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1日9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17号 邮 编:32500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5305778959
异议邮箱:465625802@qq.com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邮 编:325000
联 系 人:豆浩、林立、曾广文 电 话:15082999105
传 真:【 / 】 电子邮件:565719882@qq.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25522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5-10-23 21: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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