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互联网舆情监测配套服务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互联网舆情监测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内容:对广州燃气集团2025年—2026年度相关舆情进行全方位监测、精准研判和高效应对,同时加强政策解读与正向宣传,引导公众理性认知,防范化解舆情风险,为广州燃气集团履行保供责任、塑造良好社会形象提供有力支撑,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二、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34万元。响应报价超出控制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三、资格条件: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二)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期止,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公共事业互联网舆情监测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响应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响应担保
1、响应担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2、交纳形式及时间:响应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出,应在响应截止日前提交到询比文件规定账户(a.收款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b.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c.账号:3602000119200766074),响应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作否决响应处理。
3、成交候选人之外的响应人的响应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的五日;其他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担保,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成交人的响应担保待成交人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并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五日内退还。
4、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
(2)响应人不接受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对其响应报价错误的修正:
(3)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
(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五、项目要求
《项目需求书》(详见第三章)。
六、项目报价原则
(一)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该项目报价为含税综合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所需的材料费、设计费、安装费、运输费、住宿费、交通费、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
成交人需向发包人提供以下资料:本项目形成的舆情监测系统平台服务、系统生成的周期性报告、人工撰写的专项事件舆情报告、实时预警与推送服务、突发舆情处置服务、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相关知识产权与成果交付、系统操作培训、舆情应答口径建议、危机公关预案等舆情管理相关支持服务,以及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2025-2026年度互联网舆情实时监测、分析、预警与应急处置服务等所有成品。
(二)请按照《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有调整的,则不含税价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七、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询比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在封面及要求处加盖公章,文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1、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响应人声明
2、商务响应文件
(1)电子税局查询的纳税信用评级;
(2)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3)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期止,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公共事业互联网舆情监测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固有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6)其他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3、技术响应文件
(1)项目需求书响应表
(2)项目理解需求分析;
(3)根据用户需求书,为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
(4)为本项目制定的质量及工期保障措施;
(5)服务本项目的人员清单;
(6)额外服务承诺扫描件(签字、盖章);
(7)其他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4、报价函(签字、盖章,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4);
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二)响应文件获取及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获取:请于2025 年10月24 日 16 时至2025 年11月 5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6 日9:30 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九、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 24 楼,邮编:510623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37852060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符合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情形的,将列入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公司招标采购活动资格。
十一、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楼
监督电话:020-37850890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37852060
邮箱:wuly@gdg.com.cn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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