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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品信息序号采购品名称规格单位1天津港-高雄23吨高箱二、项目说明1.开船日期:11月初 预付BAF 直航船 没有亏舱费2.免用箱要求:起运港至少9天用箱 目的港7天免用箱+14天免堆存3.中标价格确定:报价为一次公开报价,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承运。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不能满足全部运输需求或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结合唐山三友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意见,根据船期、工厂出货情况等因素,选择一家或多家供应商承运。4.账期:当月船期,月底开票,开船后1-2个月付款,如遇特殊情况,账期可能会延长。5.其他:①收发货人信息及提单显示要求等详见附件订舱委托书 ,需按我公司要求进行报价。②船公司人民币费用需和我公司地面年度竞价中选单位结算,账期为开船后1-3个月,承兑结算。 6.本次采购可能因工厂生产计划调整而变化。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要求首次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首次报价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近3个月完税证明(增值税和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盖红印公章。2.供应商应保证相关资质的真实性。若备案资质有更改需提前通知我公司并及时更新资质。3.对与唐山三友集团合作过程中有过重大违纪问题的供应商,不许参加报价。供应商股东、高管人员不得与唐山三友集团职工有直接关系。4.中选供应商在首次承运前须以现汇形式交纳50万元风险保证金,该风险保证金不计息,在承运期间货物无损失赔付责任的,我公司在合同期满或终止业务无异议90天后将风险保证金返回给中选供应商。若中选供应商在实际承运过程中,因其责任造成我公司损失的,我公司则按所发运货物的销售发票价款以及因中选供应商原因导致我公司客户向我公司提出索赔款项的,一并从风险保证金、海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中选供应商补交。四、报价电子签章使用规则盘外供应商报价必须使用电子签章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郑子阳联系电话:150***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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