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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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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350212]WQZGZ[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美林街道潘涂社区城中村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元耀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市翔安区宋坂四里110号201
2,280,903.31元
95.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美林街道潘涂社区城中村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工程类(福建省元耀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美林街道潘涂社区城中村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要求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
项
林海星
闽2352020202104047
2,280,903.31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周灿林
评审专家:
宋宇
、
喻靖
、
林建家
、
蒋清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0%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7%计取,分段累进计算。②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以转账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③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④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⑤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胜利路支行,开户名: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6111010010002281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美林街道潘涂社区城中村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程:1.70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通过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美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同安滨海西大道2456号
联系方式:1580594079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1110号f14-2503-7
联系方式:15980833056/19059036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丽平、洪小英、沈水明
电话:15980833056/19059036823
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省元耀建设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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