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保障性住房购置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21412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保障性住房购置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保障性住房购置项目,需购置位于汕尾市区范围内的160套保障性住房,供汕尾供电局本部、汕尾城区供电局、汕尾红海湾供电局员工使用。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系统周转住房工作的指导意见》(南方电网办〔2025〕7号)要求,实行“单人单间”,按一人一间配置。根据汕尾供电局目前保障性住房现状及入住趋势,本次购置要求满足160名员工的保障性住房需求,配置总面积≤10500㎡。本项目共1个标的,包含2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保障性住房购置项目;
标包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保障性住房购置项目1。
标包2: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保障性住房购置项目2。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需购置位于汕尾市区范围内的160套保障性住房,供汕尾供电局本部、汕尾城区供电局、汕尾红海湾供电局员工使用。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系统周转住房工作的指导意见》(南方电网办〔2025〕7号)要求,实行“单人单间”,按一人一间配置。本次购置要求满足160名员工的保障性住房需求,配置总面积≤10500㎡,预计投资金额8613万元,包含1个标的,共2个标包,具体见标的物清单。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需求量(套)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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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保障性住房购置项目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保障性住房购置项目2 | 110 | 5921.5 | 1 | 否 | 100,000.00 | 1.要求中标签订合同后3-6个月内交付完成。要求提供10套单套面积50-70㎡的保障性住房、100套50㎡及以下保障性住房。 2.采用资格后审,将对中标候选人开展法律尽职调查,若存在虚假投标情况,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 不收取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品类/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7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单价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为所投房源每平方均价,即报价=所投房源总价÷所投房源总面积数,最高限价为8598元/平方米(含装修价格,详情见附件: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保障性住房购置项目咨询报告(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以上规定的单价,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判断该报价无效,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2)结算方式:据实结算,采购房屋按整套为单位计取,最终以实际成交房屋面积及本项目的成交单价及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3)其他:装修限价要求:
本项目单套住房装修标准(不含家具、家电费用)≤1500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干部周转房管理细则》(Q/CSG2273007-2025))(需提交公司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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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专用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