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南路(合意路-逢桥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交通标志牌、警示桩等安全设施,在运南路与合意路相交路口、运南路与逢桥路相交路口两处节点,分别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2.明远东路(大庆线-通甫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交通标志牌、警示桩等安全设施,在明远东路与大庆线相交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5年3月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的承诺书(承诺书原件加盖CA电子签章);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加盖CA电子签章);
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书原件加盖CA电子签章);
9.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或承诺书加盖CA电子签章)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无
单位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联系人:孙志成
联系电话:15905238319
单位名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
联系人:沈靖
联系电话:18762085577
项目联系人:沈靖
电话:18762085577
附件:
公平性审查及清风截图.doc
2025年科教园公共空间治理工程.pdf
2025年科教园公共空间治理工程-总说明-8.20.pdf
2025年科教园公共空间治理工程-控制价-最终.xls
2025年科教园公共空间治理工程-工程量清单-最终.xls
JSZC-320891-TDGW-G2025-0070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