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至鄠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经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开标日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和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参保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供应商关联关系声明,包括:①控股管理关系(不得与采购人、项目法人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双院制咨询审查单位)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③不得为本合同包各项目的投资人、项目法人单位;④不得为合同包的采购代理机构;
(8)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②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③未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列入“不良行为记录”;④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⑤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9)供应商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备案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包括“公路专业、市政专业评估咨询”,且供应商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机关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6号
联系方式:029-88869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座8层
联系方式: 029-88347987-8046/80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佘冰霞、张恒
电话: 029-88347987-8046/8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