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PVA凝胶新型生态环境材料效能提升研究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PVA凝胶新型生态环境材料效能提升研究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PVA凝胶新型生态环境材料效能提升研究项目技术服务
2.2比选范围:根据污水厂实际需求,PVA凝胶新型微生物固化倍增生态环境材料具有定向筛选细菌类微生物的独特特征,研究其在提升污染物去除效果及污泥减量效果,在前期小试基础上,开展现场中试长期效果与评估,重点对新型生态环境材料在稳定好氧污染物(COD、氨氮),提升总氮去除及同等出水效果条件下,剩余污泥减量的实效;实现稳出水水质的环境效益与污泥减量的经济效益双效提升。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研究内容:
根据PVA凝胶新型生态环境材料的物理化学特性,与现状工艺的无损耦合方式,实现生态环境材料与现状工艺协同作用;生态环境材料微生物固化倍增效果,特定条件下特定微生物富集能力,与常规活性污泥的微生物对比;微生物富集过程中对生态环境材料性能,如亲水性、密度、机械性能及污染物长期去除效能影响等;生态环境材料与活性污泥的独立/协同作用与贡献等,污泥减量效益评估等。
2.4项目目标:以稳出水水质的环境效益与污泥减量的经济效益双效提升,包括构建PVA凝胶生态环境材料与现状工艺的无损耦合工艺,强化现有工艺运行效能;使好氧类污染物去除率有一定提升,总氮平均去除率提升5%以上;剩余污泥产生量降低10%以上。
2..5服务期:2025年10月至2026年11月
2..6地点:涪陵污水处理厂。
2.7合同签订:中标人与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签署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投标人。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4.4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30_日__10__时00_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30_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水务集团招标比选中心(重庆市江北区嘉华路36号重庆水务大厦1214房间)。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_日__10__时00分(北京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北大楼五楼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 话:023-67349354(09:00-17:00)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6745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