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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安村镇人民政府(本级)安村镇集体经济大棚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名称:
西安市蓝田县安村镇人民政府(本级)安村镇集体经济大棚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陕西
发布时间:
2025-10-23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安村镇集体经济大棚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2025-1001

项目名称:安村镇集体经济大棚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5,465.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村镇集体经济大棚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5,465.3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5,465.3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安村镇集体经济大棚修复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55,465.3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村镇集体经济大棚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村镇集体经济大棚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损益表))或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磋商人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磋商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磋商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谈判文件发售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2025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尚品B座1217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尚品B座12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蓝田县安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蓝田县安村镇巨东街道

联系方式:15991277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森(陕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南路公安未央分局备勤公寓楼4单元401

联系方式:15596857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向阳

电话:15596857001

亿森(陕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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