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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 2#废气及有机废液焚烧处理装置项目档案整编一标段竞标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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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 2#废气及有机废液焚烧处理装置项目档案整编一标段竞标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天津 |
发布时间: |
202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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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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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 2#废气及有机废液焚烧处理装置项目档案整编竞标采购公告1.采购条件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 2#废气及有机废液焚烧处理装置项目档案整编已由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以关于天津有限公司2#废气及有机废液焚烧处理装置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催工单〔2025〕176 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 2#废气及有机废液焚烧处理装置项目档案整编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安建路8号。2.2标段划分:1个标段。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10.505 万元(含税)。2.4标段采购范围: 开展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 2#废气及有机废液焚烧处理装置项目自立项至验收全过程形成的文档资料的接收、收集、审查、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电子化等工作,通过中国石化档案专项验收. 2.5承包商可任意选择(一个/xx个)标段参与竞标,但只能成交1个标段。3.承包商资格要求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无; 1)无资质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档案管理服务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下的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 4)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3.2主要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档案管理服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下载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公告发布、响应文件递交、评审,以及谈判相关资料交互、确认等工作。4.2承包商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采购文件等。4.3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7 时00 分。(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5日 17 时00 分。 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5.3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09 时00 分。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承包商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6.采购人名称: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安建路8号;邮编:300280;联系人:舒畅;电话:13908409137;电子邮箱:shuc.chji@sinopec.com。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上发布。8.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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