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单号 |
RA25101700429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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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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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至时间 |
2025-10-27T09: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5-10-27T10:00 |
采购商名称:安徽马钢和菱实业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室4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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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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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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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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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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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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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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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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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电脑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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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3-12100+风扇/华硕h610M主板/8GDDR3200内存/500G M.2固态硬盘/航嘉机箱+300W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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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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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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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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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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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马钢厂区四钢轧1580成品库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一、 报价须为不含税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税率必须为13%; 二、供货周期:按上表交货期要求。 三、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 1. 设备简易包装,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2. 按每件物资中备注的收货分类信息,按如下地点和收货人发货:行车三分厂/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钢轧1580成品库和菱行车三分厂职工休息室/王少宝/18158833392;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1、需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牌、型规、外观、包装、保质期、性能等指标不符合约定,以及使用供方货物造成影响需方产品质量或设备功能的,需方自发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同时保存所发现异议的实物,待买方前往判断。逾期未提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如对验收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书面确认。 五、结算方式:账期+现款。货到需方验收合格,供方开具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并办理完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款项后的60天(若当天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个工作日)全额支付含税货款。对于延期交货的,每延迟1天,需方扣除供方总含税货款金额的0.5%不予支付,扣款金额最多不超过货款总额的20%。若发生未按图纸加工等质量异议而造成的返工等延期交货,一律按照延迟交货的扣款办法处置。供方将数电增值税专用发票以PDF格式直接发送给需方经办业务员。收件单位:安徽马钢和菱实业有限公司,收件人详细地址:安徽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237号),经办业务员:张瑞,联系电话:0555-8886150。 六、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双方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或分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原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技术条款:1.产品一律以原厂原包装供货;2.产品一律上门安装调试;4.所报价格为不含税价,税率13%(费用含以上采购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调试服务)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万元
六、报名要求:1、参与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采购员,对询价内容进行确认,如未沟通确认的请勿参与!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接受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4、投标人正确保产品按时、按质、按量制造完成和交货。 5、投标人须不属于宝武集团禁入(黑名单)供应商。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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