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西路462号院内建筑加固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澄清01号
各投标人:
现对和平西路462号院内建筑加固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须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人员,不得兼任。
2.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必须由联合体相应成员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外,其他资料只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日期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保证金承诺书中的标段名称。
注:为保证后续投标文件上传、解密、评审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重新下载招标文件(见中的最新变更文件),并依据最新变更文件中的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请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补充完善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导致投标文件上传、解密、评审等后续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