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提供2023或2024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提供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 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htt 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1.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 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需落实的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文件);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