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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全面验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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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石家庄市】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全面验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5-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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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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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全面验证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全面验证服务采购项目旨在按照《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银保监规〔2022〕10号)等监管文件要求,全面验证河北农信新会计准则减值估值系统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所涉及各种模型的稳健性、一致性和准确性,验证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所涉及的相关支持体系,同时根据验证结果给出相关优化建议。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分为1个标段。一是模型验证,对新会计准则减值估值系统中的预期信用损失法计量模型的方法、数据、模型开发过程等事项开展验证,模型验证成果以符合监管要求的外部验证报告的方式呈现。二是管理体系验证,验证与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相关的管理制度体系、治理架构、职责分工、操作流程、内控执行情况、数据管理情况、系统执行情况、相关文档记录和报告等。三是经充分交流沟通后,根据验证结果给出优化建议,包括模型优化建议和管理体系优化建议两方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单位、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力量雄厚,售后服务及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 投标人需提供一个类似项目实施案例,实施案例要求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的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商银行、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全面验证咨询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至少一张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其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并附中标公告网页链接)、案例甲方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商银行、省级农商联合银行)范围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要求内容相同)。
3.3投标人不得为同期负责省联社及辖内145家法人行社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3.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软件、硬件或其他要求)和专用技术能力。
3.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8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未被列入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供应商黑名单。
3.10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2 09:00:00
至 2025-11-12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项目招标者,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段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澄清及变更一经发布则视为投标人收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13 09:30
,地点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双盲”评审政策,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不按暗标编制要求编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按无效投标处理。
7.2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7.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7.4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7.5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7.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渠道和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受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宇晗、白一帆、王刚、宗正月、宋晋刚;
电话:18210403895、1833011576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机关纪委
电话: 0311-66009191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全面验证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供应商3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9号河北农信大厦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311号星际中心A座15层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刘经理
联系人:
李宇晗、白一帆、王刚、宗正月、宋晋刚
电话:
0311-66009465
电话:
18210403895、1833011576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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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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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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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821040389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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