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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5-4883]应急指挥中心场所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标]
公告名称:
[JG2025-4883]应急指挥中心场所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标]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5-10-22
详细内容: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项目类别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
应急指挥中心场所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房屋建筑 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应急指挥中心场所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项目编号 JG2025-4883
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 项目类别 工程总承包
建设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 广州智诚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场地
招标公告发布 2025-10-22 0:00:00 2025-11-11 10:30:00
投标登记 2025-10-22 0:00:00 2025-11-11 10:30:00
发放招标文件 2025-10-22 0:00:00 2025-11-11 10:30:00
递交投标文件 2025-10-22 0:00:00 2025-11-11 10:30:00
招标答疑提问 2025-10-22 0:00:00 2025-10-25 0:00:00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2025-11-11 10:15:00 2025-11-11 10:30:00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一阶段开标 2025-11-11 10:30:00 2025-11-11 12:30:00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投标文件解密 2025-11-11 10:30:00 2025-11-11 11:3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招标答疑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中标单位 状态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应急指挥中心场所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8-440115-04-01-699330
投资项目名称 应急指挥中心场所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应急指挥中心场所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应急指挥中心场所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2层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改造范围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2 层,改造总建筑面积2850.27m2,其中:二楼装修改造面积 2322.0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砌筑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标识工程等(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包括设计与施工工作。
工期(交货期) 9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728.91761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3.1.1款和3.1.2款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④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⑤香港企业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本项目招标资格要求的。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 (4)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注:(1)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2)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单位注册;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0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0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3楼
招标人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20-39914877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智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2号1708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工、麦工 联系电话 1899833389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3905389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附件:




附件:





应急指挥中心场所装修改



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智诚招标有限公司





期:2025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I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3楼联系人:冯工电话:020-39914877代建单位:广州南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15号融通大厦10楼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3900509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智诚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2号1708房联系人:麦工电话:020-39080907
1.1.4 项目名称 应急指挥中心场所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1.1.5 建设地点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民用建筑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投标)补偿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1.9.1 踏勘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提出答疑问题。2.提出问题的方式:上传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3.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指引。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无。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允许对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注:(1)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施工合同份额占到施工合同总金额30%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2)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12 偏离 ■不允许□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答疑纪要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为人民币7289176.16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06527.82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082648.34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上述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由投标总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设计费组成,投标人自行报价:(1)设计费: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及下浮率。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投标报价=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x(1-下浮率)(注: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不作为经济标评审因素)。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2)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3)本项目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报价下浮率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注:投标人的任意一项投标报价超过相应的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3.2.5 工程(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 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警戒价为6374383.51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单价、投标人成本分析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2.5 工程(建安工程费)成本警示价 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为止。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具体要求为:/■不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如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
4.2.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开始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项目日程信息,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项目日程信息。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3.2.5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具体时间地点可以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2 开标程序 (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4)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d投标担保递交情况;e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f投标报价(含设计报价和施工报价);g工期;h质量标准;i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6)备用光盘的读取按“10电子招标投标”第6点的规定执行。(7)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8)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9)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10)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12)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设计组及施工组)。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7.1.3 定标及中标原则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9.2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9.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人数为零。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
9.4 招标失败的情形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9.5 其他 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与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投标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的纸质文件四套(一正三副)给招标代理单位。2、中标人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具体要求:1、投标文件形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编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 电子招标投标 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3、(重要风险)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人可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载入光盘或u盘(1份,载体形式由投标人自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不得加密。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或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4、投标文件的递交: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②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③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④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投标文件加密要求:①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②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若出现招标人无法正常解密或导入开标系统的情况,在开标现场读取已成功解密、以及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光盘或u盘内容。出现上述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1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不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注:(1)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 (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对该内容进行明确。☑若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施工合同份额占到施工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及分包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对该内容进行明确。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时,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施工合同份额占到施工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2 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 说明与要求:□具体要求在中标后按照投标承诺和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具体要求:无
13 交易服务费 中标人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投标)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在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5.3中标人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



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的币种为人民币。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



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的。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进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图纸、清单(如有)、投标最高限价、合同)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



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



“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



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



提出问题。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



纪要,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纪要”专区发布。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



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按发包人规定执行。



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结构工程、非关键性工作或现行法律法规允许



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册);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



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发给所有投标



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



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文件澄清在交易平台网站通过答疑纪要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交易平



台网站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



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



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



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



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



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



3.1.2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文件,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



经济标4份文件):



(1)资格审查文件



1)封面。(格式见第七章)



2)目录。



3)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①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如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



方签字或盖章,格式见第七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④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提供



资格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⑤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料: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注册证



书扫描件、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⑥设计负责人资料: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或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



人士的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须同时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



计总负责方委派)



⑦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料:职称证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



主办方提供)



⑧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C3类)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以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



提供)



⑨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⑩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⑪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



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企业信用档案)。企业信用档案取自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可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



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⑫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



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



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



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⑬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



信被执行人。(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



进行评审)。



⑭投标人证明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的其他资料。



(2)设计方案投标文件



(采用“暗标”形式,页数包含封面、扉页等不超过150页,超过部分不予评审,文件大小不得超



过500M)设计方案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



号,也不得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投标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格式可参考第七章格式10):写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设计方案部分)”、编制年月。



2)目录。



3)设计方案(含效果图及方案设计):



A、设计说明;



B、效果图;



C、设计图纸(包含各专业方案设计图纸);



4)其他与设计有关的材料。



5)其他资料。



(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



1)封面(格式见第七章)。



2)目录。



3)投标书(格式见第七章)。



4)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5)资信业绩部分。



6)项目实施组织方案(格式自定,工程实施方的篇幅不宜超过200页,超过部分不予评审。)。



7)参与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七章)。



8)《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9)其他资料。



(4)经济标



1)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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