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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产数-中电信阿勒泰分公司青河县技防设施采购安装项目系统集成业务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新疆产数-中电信阿勒泰分公司青河县技防设施采购安装项目系统集成业务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5-08-14
详细内容:
产数-中电信阿勒泰分公司青河县技防设施采购安装项目系统集成业务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08-14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产数-中电信阿勒泰分公司青河县技防设施采购安装项目系统集成业务服务项目(标段编号:XJBBFA20250812000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青海盛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1222544.82元(不含税),青河县技防设施采购安装项目系统集成业务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青河县技防设施采购安装项目系统集成业务服务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1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1.2.1.2项目地点:新疆阿勒泰(项目所在地)。



    1.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本合同项目系统集成并通过验收



    1.2.1.4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1.2.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1.6选取成交人数量:本项目选取1名成交人。



    1.2.1.7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1.2.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本项目询比文件规范要求。



    1.2.1.9履约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2.1.10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24041号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







IP设备、营销服务







-







275510.28







新疆阿勒泰(项目所在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本合同项目系统集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新疆阿勒泰(项目所在地)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响应限价1222544.82元人民币(其中:设备部分:947035.54元人民币,集成服务:275509.28)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商出具针对响应产品的授权函,授权函须同时加盖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1.5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一律否决其响应资格。



     2.1.6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最近查询结果截图。



②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最近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③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④供应商若为非企业组织,则无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7 其他要求:(一)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资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二)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应答,同时若中标则取消成交资格。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08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4日12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1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2日10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盛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阿勒泰市解放南路39号







地    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街道上海路4号C栋1102室









邮    编:







863500







邮    编:







830000









联 系 人:







肖老师







联 系 人:







常海丽/李守铅/张娜娜/胡贵祥









电    话:







13399066026







电    话:







19009789736/18194560683/1819455017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hsxtxjsjl@163.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990204012101007601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盛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14日



 



 



询比标包文件



标包1



 



    本询比项目为产数-中电信阿勒泰分公司青河县技防设施采购安装项目系统集成业务服务项目(标段编号:XJBBFA20250812000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青海盛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1222544.82元(不含税),青河县技防设施采购安装项目系统集成业务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青河县技防设施采购安装项目系统集成业务服务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1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1.2.1.2项目地点:新疆阿勒泰(项目所在地)。



    1.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本合同项目系统集成并通过验收



    1.2.1.4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1.2.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1.6选取成交人数量:本项目选取1名成交人。



    1.2.1.7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1.2.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本项目询比文件规范要求。



    1.2.1.9履约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2.1.10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24041号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







IP设备、营销服务







-







275510.28







新疆阿勒泰(项目所在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本合同项目系统集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新疆阿勒泰(项目所在地)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响应限价1222544.82元人民币(其中:设备部分:947035.54元人民币,集成服务:275509.28)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商出具针对响应产品的授权函,授权函须同时加盖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1.5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一律否决其响应资格。



     2.1.6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最近查询结果截图。



②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最近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③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④供应商若为非企业组织,则无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7 其他要求:(一)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资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二)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应答,同时若中标则取消成交资格。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08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4日12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1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2日10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盛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阿勒泰市解放南路39号







地    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街道上海路4号C栋1102室









邮    编:







863500







邮    编:







830000









联 系 人:







肖老师







联 系 人:







常海丽/李守铅/张娜娜/胡贵祥









电    话:







13399066026







电    话:







19009789736/18194560683/1819455017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hsxtxjsjl@163.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990204012101007601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盛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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