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5年-2026年消防小室框架询比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5年-2026年消防小室框架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8-0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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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5年-2026年消防小室框架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wdcg-2025-138)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5年-2026年消防小室框架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5年-2026年消防小室框架询比采购
2.资金100%自有资金。
3.本次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4.框架入围家数:1家(注:入围家数为1家的标段经评审综合排序第二名供应商为“后备供应商”,当成交供应商因故无法履约时,采购人可以启用“后备供应商”,保证履约连续性、及时性。)
5.框架协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7月31日
6.本项目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为45万元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协议期限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其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6.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专用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2.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08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电话:田工:13404848714李工:18519736657(周一至周五8:30-17:30)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递交方式:(1)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使用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8月05日~2025年08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解密时间:2025年08月13日上午09:30-10:30(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解密方式及询问方式:
1.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登录【中招互连】APP或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2.远程询问:供应商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询问。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操作手册及采购文件。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田工:13404848714李工:18519736657(周一至周五8:30-17:3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不见面线上开标工具: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
七、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
八、采购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详见采购文件。
(3)成交单位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缴纳场地交易服务费,收取办法为:①成交金额大于500000元(50万元)按成交价的1‰收取,成交金额低于500000元(50万元)按500.00元收取;②框架采购和入围的成交单位,场地交易服务费为1000元/标段/次。场地交易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异议受理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联系人:阮雅娟,联系电话:0471-4360208,邮箱:gxzbnmg002@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张工、牛工
联系电话:0474-8855527
监督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0474-8855527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8室
联系人:阮雅娟、苗开元、赵颖、张振威、王旭、李旭栋
联系电话:0471-4360208
邮箱:gxzbnmg002@163.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适用于无代理人的情况)
企业(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签章)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特授权________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标段名称)项目的响应、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附: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签章)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二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我单位(单位名称)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活动,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按以下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设备、材料)同一标段物资明细表中有详细项目名称(分项工程名称)的物料,同一项目名称(分项工程名称)的多个物料可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同项目名称(分项工程名称)的物料,须按照项目名称(分项工程名称)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工程、服务)若一个标段中包含多个分项工程,则供应商须按照分项工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一个标段中的每一个分项按工程金额必须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以上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附件三
《响应真实性承诺书》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我公司参与贵公司组织采购的(项目名称),我公司承诺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及响应文件内容是真实有效的。如有不实,则违反招标投标法“诚实信用”原则,我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wdcg-2025-138-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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