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公司2025年34大类通用电子产品框架协议招标34大类通用电子产品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公司2025年34大类通用电子产品框架协议招标34大类通用电子产品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8-05 |
详细内容:
|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公司2025年34大类通用电子产品框架协议招标34大类通用电子产品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化公司2025年34大类通用电子产品框架协议招标34大类通用电子产品(招标编号:NZZ250805-3307-09060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34大类通用电子产品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南化公司2025年34大类通用电子产品框架协议招标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其他电话机及配件
1.000
批
2
交换机
1.000
批
3
网络收发设备
1.000
批
4
配线架
1.000
批
5
跳线、光纤尾纤
1.000
批
6
其他计算机网络设备及配件
1.000
批
7
内存
1.000
批
8
存储器
1.000
批
9
其他计算机配件
1.000
批
10
计算机专用机柜
1.000
批
11
其他计算机机房辅助设备及配件
1.000
批
12
视频监视设备
1.000
批
13
视频监视设备配件
1.000
批
14
安防控制系统配件
1.000
批
15
其他监视设备及配件
1.000
批
16
其他视频产品
1.000
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方必须提供国内近三年(2022.4.30-2025.4.30)内34大类标的物中石化的供货业绩,提供3份合同,每年至少1份。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合同扫描件及发票,原件备查。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方必须书面承诺:投标方提供的主要设备包括硬盘录像机、分布式振动光缆报警主机、门禁设备必须与南京化学原各类系统主机品牌完全兼容,接入南京化学已建各类系统,无需任何对接费用,可直接接入使用。投标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方必须提供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各类证书报告、检测报告以及其他要求的证明文件。详见:7.1,7.2,7.16。
(3)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承诺接到用户质量和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按订单需求送货。
(4)投标人需按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品牌报价,如投标其他品牌,需在投标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经业主确认后方可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5)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技术规格书,卖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所有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询价文件中所有★项条款逐条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将导致报价被否决。
(6)招标清单中所有物资必须按照清单要求报价,不得修改清单内容,漏报项按所有有效报价的最高报价执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8月5日9时0分
至
2025年8月14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0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新版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四个操作手册》。
(4)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5)本标为电子标,操作流程见网站网站的操作手册(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引)或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6)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B)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0)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咨询电话025-5776633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夏金华
联系人:
陆维军
电 话:
13814007486
电 话:
025-57766334
电子邮件:
xiajh209.nhgs@sinopec.com
电子邮件:
luwj.nhgs@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8
月
5
日
附件: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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