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2025年三次油气回收设备采购框架协议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冷凝+膜分离汽油6m3/hVOCS≤10mg/m3招标通知变更公告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2025年三次油气回收设备采购框架协议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冷凝+膜分离汽油6m3/hVOCS≤10mg/m3招标通知变更公告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8-05 |
详细内容: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2025年三次油气回收设备采购框架协议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冷凝+膜分离 汽油 6m3/h VOCS≤10mg/m3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石油分公司2025年三次油气回收设备采购框架协议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冷凝+膜分离 汽油 6m3/h VOCS≤10mg/m3(招标编号:NWZ250730-5509-08753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冷凝+膜分离 汽油 6m3/h VOCS≤10mg/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湖南石油分公司2025年三次油气回收设备采购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冷凝+膜分离 汽油 6m3/h VOCS≤10mg/m3
500.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2年内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金额不低于50万元(至少体现供货内容、安装内容及双方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若为框架协议,还需提供项下订单,金额可累计)。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的产品装置应符合国家及湖南省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23)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管理办法》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备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资格证书,所委派的售后服务工程师需受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电工证、维修资格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承诺油气处理装置内排放管路不得作弊稀释排放,一旦被发现,投标人必须承担设备生命周期内所有一切罚款责任,并且承诺如发现稀释排放功能,愿承担一切后果,全部设备退货处理。
(4)投标人须承诺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调试完成后,开展为期3个月试运行,供货方按要求进行检测,每站每月不少于3组,由供货方出具检测报告。试运行期满,由供货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CMA检测报告,我方完成设备系统验收;如首次检测不合格,可再延长一个月试运行,申请第二次第三方检测;如第二次仍然检测不合格,供货方须无条件终止该项目供货,将不合格设备收回,承担因收回产生的费用,并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份额。
(5)承诺若中标入围,前期已经向甲方供货的过保三次油气回收设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维修单位若采购乙方的零件,乙方零件价格应合理,零整比不超过100%。
(6)投标人须承诺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联网、物联网拓展、环保数据上传、软件升级等要求。
(7)投标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13日22时30分
至
2025年8月9日22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党婷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8月1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刘丹
联系人:
党婷婷
电 话:
0731-84841236
电 话:
17396171639
电子邮件:
liudan1119.hnsy@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dangtt@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8
月
4
日
附件:NWZ250730-5509-087534招标公告(变更公告).pdf
请您知晓:
易派客平台可免费自由注册,点击下方“我要注册”按钮可进行注册。注册信息提交后,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进行标书购买、CA数字证书办理、投标等操作。为确保顺利投标,请您合理安排注册时间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我要注册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