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告标题: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方案及现场服务公告内容: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方案及现场服务 (项目名称)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方案及现场服务,招标人为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方案及现场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方案及现场服务。
2.2建设地点:长春市。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59万m2,总建筑面积9.047721万m2,共建设17栋建筑,主要建设包括8栋住宅、3栋公共建筑、4栋设备用房、1栋门卫室、1处地下车库,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其他附属工程。
2.4合作期限: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发包人有权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实际开、竣工日期,具体以项目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
1)提供建筑方案文件,包括建筑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专项设计方案、设计说明、项目投资概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方案、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方案服务、用于指导工程的相关资料。
2)安排专业人员,配合设计院完成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资料整理工作、竣工图编制审核等。
3)施工阶段,安排专业人员,配合设计院完成驻现场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相关行业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备 1个相似工程业绩。
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3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结构专业工程师及以上2人、电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2人、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2人,满足项目基本需求。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一年任意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以上内容需附投标文件内
7财务要求:近一年的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5)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9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2日0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工农大路618号
邮 编: 130021
联 系 人: 夏长龙
电 话: 15948768883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 22001330100059123456
2025 年7月22日
联系信息: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工农大路618号
邮 编: 130021
联 系 人: 夏长龙
电 话: 15948768883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 22001330100059123456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单位 1 技术服务 批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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