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NO.2022G86地块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NO.2022G86地块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5-07-2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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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2G86地块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3201001831001580001001
Title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NO.2022G86地块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NFJ2501057-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2G86地块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NO.2022G86地块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文号:江宁政务投备[2025]6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交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交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捷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山街道南站片区,站前二路以北,绿都大道以西
2.2 招标范围:新建二进四出环网柜及基础4 座;新建直线电缆井10座、三通电缆井2座;新建电力排管12+2孔38米;新铺设电缆约3655米。本工程电压等级为20kV,总容量 8000kVA。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8305200.00元
2.5 工程规模:新建二进四出环网柜及基础4 座;新建直线电缆井10座、三通电缆井2座;新建电力排管12+2孔38米;新铺设电缆约3655米。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1、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四级(含)、承修类四级(含)、承试类四级(含)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将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业绩(电力工程包含变配电、居配电、电力管线、发电厂、输变电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本投标企业承接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至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5、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月-2025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7、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8、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8-04 09:45: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5、企业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详细评审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1.2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1)投标报价:100.00 分
2.1.3
评标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
1、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范围
当满足2.1.1条的投标人超过80家(不含)时,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2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 当满足2.1.1条的投标人不足80家(含)时,对所有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开标时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
2、评标基准价的算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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