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燃料乙醇公司粉碎装置节能优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2套锤式破碎系统采购
吉林燃料乙醇公司粉碎装置节能优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2套锤式破碎系统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5-WZ-0083
1.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粉碎装置节能优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成套粉碎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工程项目批准文号为:T-00278069。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粉碎装置节能优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成套粉碎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工程项目批准文号为 T-00278069 。
2.2、招标范围:成套粉碎系统设备;(项目描述采购物资的范围,包括辅助材料)
2.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500万元人民币(含税) 。
2.4、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中应将关键性条款以“*”予以标识)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分批交货,详见技术方案);
2.6、交货地点:吉林燃料乙醇公司院内 ;
2.7、质保期: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设备费、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卖方需开立以买方为受益人的货款总价30%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工、农、中、建、交五大行),买方在收到保函正本后向卖方支付货款总价30%的预付款,保函不可撤销、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货物最晚交货期后30天止;设备到货后需开立以买方为受益人的货款总价30%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工、农、中、建、交五大行),买方在收到保函正本后向卖方支付货款总价30%的到货款,货到最终验收合格(依据工厂出具的性能考核报告)且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价款30%,合同价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2、业绩要求:
3.2.1 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至少具有4台粉碎机(投标人自产,单台玉米处理量≧35T/H,筛网孔径≦1.8mm,<15%水分玉米)粉碎设备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要求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清晰扫描件无遮挡可查验,遮挡或不清晰导致无法查验视为无效业绩。(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粉碎能力指标,须提供如验收报告或技术协议等补充性技术文件)。
3.3、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需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3.6.1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对任一资格条件的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起始时间2025年7月22日18时00分00秒至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12日8时00分,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开标时间:2025年8月12日8时00分,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兴路99号
联系人:姜忠林
联系方式:0432-63501062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132021
项目负责人:刘维岩
联系方式:0432-63983189(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电子邮件:jh_lwyan@petrochina.com.cn
2025年7月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