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材料采购询价通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新疆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材料采购询价通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5-07-1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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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标题: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材料采购询价通知公告内容: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材料采购询价通知
1.询价条件
1.1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经理部已经获得建设批准,项目业主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为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材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价采购,并采用电子化形式。
1.2该批安全材料用于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主线的建设。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合同段路线起点位于G30连霍高速红台停车区以东约0.7km处,起点桩号:YK3227+700,路线沿既有高速公路由东北向西南布设,经原沙尔湖服务区后,至兰新铁路前2.6km处,终点桩号:YK3254+900,路线长度27.200km。本合同段设计速度12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
3.询价内容及结算
3.1询价采购编号:FA00000332309
3.2 询价内容: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使用部位
数量
进场时间
施工地点
安全带
五点式
个
项目部
100
2025.7
新疆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沙尔湖服务区哈吐8标
警戒带
/
盘
项目部
100
2025.7
干粉灭火器
4kg
个
项目部
200
2025.7
水基灭火器
25
个
项目部
300
2025.7
强光手电
/
个
项目部
50
2025.7
反光背心
/
件
项目部
1500
2025.7
水马围挡
/
米
施工现场
2000
2025.7
反光锥筒
90cm
个
施工现场
5000
2025.7
基坑围栏
1.2M*1.6m
米
施工现场
6000
2025.7
锥桶皮
/
个
施工现场
6000
2025.7
同频爆闪灯(红蓝)
24V
个
施工现场
300
2025.7
3m反光膜
特级
个
施工现场
200
2025.7
公路警示高音喇叭
/
个
施工现场
10
2025.7
红蓝交通指挥棒
/
个
施工现场
20
2025.7
安全防护钢管
/
m
施工现场
5000
2025.7
缆风绳
10mm
m
施工现场
600
2025.7
避雷装置
/
套
拌合站
3
2025.7
太阳能爆闪灯
/
个
施工现场
300
2025.7
警示桩
/
个
施工现场
1000
2025.7
限高门架
/
个
施工现场
5
2025.7
仿真交通智慧员
/
个
施工现场
6
2025.7
仿真交通警察、警车
/
套
施工现场
6
2025.7
配电室围栏
/
m
项目部
200
2025.7
太阳能路灯
/
套
施工现场
8
2025.7
安全防护围栏
/
m
施工现场
200
2025.7
摇臂机器人
/
个
施工现场
2
2025.7
倒车影像
/
套
项目部
76
2025.7
合计
29186
说明:上表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且确认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3.3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3.4 付款方式
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5付款条件
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 3 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 30 天内支付 70 %款项、 60 天内支付 20 %款项、90天内支付 3 %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3.6验收方式
点数验收,材料数量以甲方现场清点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经营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4.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甲方或业主的技术指标。
4.4履约信用要求: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询价文件获取的获取
6.1本次询价公告于:2025年7月17日13时00分至2025年7月20日13时00分(3天)在交融智链系统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并参加。
6.2询价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7月17日13时00分至2025年7月20日13时00分(3天),通过交融智链https://ebs.iccec.cn/参与并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请各报价单位时刻关注交融智链系统所发布的询价信息。
6.报价文件的递交
7.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13时00分至2025年7月23日13时00分。递交网址为https://ebs.iccec.cn/,线上递交的询价文件要求格式为PDF格式。文件中所有资质等关键资料均为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7.2投标人通过公告的媒介门户(交融智链系统)进行注册、参与、询价文件的下载、报价,纸质版报价原件不需要邮寄,本次询价结果以线上报价为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3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沙尔湖服务区哈吐8标
联 系 人:张文涛
电话:15098728864
电子邮件:1066268950@qq.com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安全材料采购询价公告.doc 下载 预览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单位 1 安全带 个 2 警戒带 盘 3 干粉灭火器 个 4 水型灭火器 个 5 防爆手电 强光手电 个 6 反光背心 件 7 水马围挡 米 8 反光锥筒 个 9 不锈钢护栏 基坑围栏 米 10 反光锥筒 锥桶皮 个 11 LED太阳能警示灯 同频爆闪灯(红蓝) 个 12 立面标记 反光膜 3m反光膜 个 13 喇叭口 公路警示高音喇叭 个 14 交通信号灯 红蓝交通指挥棒 个 15 缆索护栏 安全防护钢管 米 16 测量绳 缆风绳 米 17 天线铁塔避雷装置 避雷针 避雷装置 套 18 LED太阳能警示灯 太阳能爆闪灯 个 19 警示灯 警示桩 个 20 门架 A型门架 限高门架 个 21 交通猫眼 仿真交通智慧员 个 22 仿真模拟器 仿真交通警察、警车 套 23 不锈钢护栏 配电室围栏 米 24 路灯 12m 80W 金卤灯 太阳能路灯 套 25 缆索护栏 安全防护围栏 米 26 手功能康复机器人 摇臂机器人 个 27 倒伞型表曝机 倒车影像 套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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