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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津市第一一五中学学生操场及附属安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新疆天津市第一一五中学学生操场及附属安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5-07-17
详细内容:
天津市第一一五中学 天津市第一一五中学学生操场及附属安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CLHZB-CS-2025156)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7月17日发布天津市第一一五中学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一一五中学学生操场及附属安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LHZB-CS-2025156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一五中学学生操场及附属安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9.4891万元

最高限价:359.489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59.4891

359.489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拆除操场原有地面,增设隔离围墙;维修操场周边花砖地面、宿舍楼入口地面、操场排水系统等,增设操场照明并对现有照明设施进行维修。重铺沥青路面,维修学校大门,加装监控点位。修建200米塑胶环形跑道,修建3个篮球场,修建实体围墙,围墙防护网及相关安防设施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响应文件开启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开标日期前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须配备: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本人社保及任命书,并明确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本人社保及任命书,并明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年限。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到 2025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

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一一五中学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渌水道10号

联系方式:022-88178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

联系方式:18526673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斌、寇中环

电话:18526673288

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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