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州市黄埔区区划地名日常管理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完成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务、地名方案论证、外业巡查、《地名标志创新应用场景对乡村产业赋能作用研究》课题研究等工作,推动地名数字化和地名标准化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完善地名工作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地名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黄埔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0万元。
三、服务范围
黄埔区辖区。
四、服务期限
12个月。
五、购买服务内容
黄埔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一)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务
1.协助道路地名命名、更名、销名调查工作(不少于200条)。对辖区内发生命名、更名、销名的道路类地名进行信息核查、调查,核准道路的位置、起止点、规模、走向、沿线门牌及周边等情况。
2.协助地名资料整理和归档。对区划地名工作中内业资料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规范化、标准化。
3.协助开展外业巡查工作(不少于100条)。协助开展17个街镇路牌、巷牌定期巡查。
(二)协助重大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比选论证(不少于2次)。对辖内重大地名命名、更名方案提出符合法律法规的合理性、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1、组织专家评审。邀请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团队,涵盖地名学研究专家,各专家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从不同角度对方案进行评审。
2、撰写报告。报告内容需客观、准确、详实,数据与案例支撑充分。语言表达规范、简洁,逻辑清晰,便于相关部门及领导决策参考。
3、跨部门协调。积极与民政、规自、住建、公安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获取地名管理等相关资料。
(三)协助完成《地名标志创新应用场景对乡村产业赋能作用研究》课题研究。
1、开展理论分析。收集和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学术论文等文献资料,分析地名标志设置的理论依据和实践需求。
2、开展实地调查。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地名标志设置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了解不同特色的乡村地名体系,收集第一手资料。
3、开展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地名标志应用场景创新对乡村产业赋能作用的具体实践和经验教训。
4、开展比较研究。对比乡村地区在创新地名标志应用场景前后情况(重点比较产业发展情况),衡量地名标志应用场景创新对乡村产业赋能的作用。
5、开展归纳总结。综合理论分析和实践探索,提出地名标志应用场景创新对乡村产业赋能作用结论,形成可复制的理论建议和报告,并逐步向符合对应村情的乡村地名推广。
(四)协助做好其他日常事务。协助对接镇(街)、公安、规划、交通等职能部门,处理相关日常业务工作;收集汇总地名咨询情况;协助开展辖区地名文化课题研究工作,推进地名成果转化等;协助健全区划地名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协助处理区划地名相关工作。
六、项目购买方式
根据《黄埔区民政局小额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拟采用“货比三家”比价采购方式,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家供应商提供服务。
七、项目服务要求
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将服务项目交由其他服务供应机构实际承担的转包行为。
八、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九)供应商需为中小企业。
九、报名提交资料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声明函(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资料(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其他人参加,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附件4);
3.营业执照、股东构成查询截图;
4.相关资质证明和独立性的企业信息;
5.服务实施方案;
(二)报名方式:
1、采取先报名后提交资料的方式,未报名直接现场提交纸质版报价资料视为无效;
2、报名资料请于2025年6月26日上午12点前盖章扫描发送至shsw@gdd.gov.cn,逾期发送视为无效。
十、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6月26日下午4:00;
(二)方式: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及报价函(附件1),报价函需密封递交,封口处须加盖公章。
(三)评审地点和联系人: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人防楼8楼812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2113315/16624635502)。
附件1:报价函.docx
附件2:供应商声明函.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docx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x
黄埔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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