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喷漆除漆厂房供配电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C2411E19)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00秒
本喷漆除漆厂房供配电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TC2411E1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喷漆除漆厂房供配电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喷漆除漆厂房供配电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天铂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万元(人民币)
合格
符合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天铂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蔡立行
一级注册建造师苏132202220230528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天铂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见其他
三、其他公示内容
喷漆除漆厂房供配电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营芜湖机械厂委托,对喷漆除漆厂房供配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天铂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疑义,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 话:010-62108091,联系人:韩鹤天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一下内容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一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项目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本公示发布在(cebpubservice.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g.cn)及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本公示期至:2024年12月9日17时止。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营芜湖机械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营芜湖机械厂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
联系人:渠工
电话:0553-57204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韩鹤天
电话:010-62108091
电子邮件:hanhetian@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411051637577415340749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