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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2025年新疆公司集约工单及战新业务专区升级研发工程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未终止
:2025-06-20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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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2025年新疆公司集约工单及战新业务专区升级研发工程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2025年新疆公司集约工单及战新业务专区升级研发工程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5381】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1) 单位名称:【中通服创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响应报价:不含总价1190000.00元,税率6%,含税总价1261400.00元。
(二)否决响应情况:
广州优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发票扫描件,不满足询比文件资格条件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5月1日至公告发布30(含)日前的全国范围内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被否决。
公示期:【2025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5日】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苏超】,【19999117690】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经理,0991-360610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采购结果附件
候选人公示.pdf
2025-06-20 21: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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