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高铁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贵州省2025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乌当电信办公大楼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询比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贵州省2025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乌当电信办公大楼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询比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5-06-10
详细内容:
2025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乌当电信办公大楼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06-09

正文

正文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乌当电信办公大楼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标段编号:GZBBFA20250605002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乌当电信办公大楼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本次采用单项合同形式,预估金额49.9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合同金额按成交金额签订。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

服务、交货地点:贵州省范围内指定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完成设备交货至买方指定的安装地点,同时完成电梯安装调试、完成施工服务,完并验收合格。未按时间完成扣除履约保证金。

保修期:本项目所提供设备及相关服务的保修期为终验之日起[12]个月。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乌当电信办公大楼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升降设备,工程施工



-



2



贵州省范围内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完成设备交货至买方指定的安装地点,同时完成电梯安装调试、完成施工服务,完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贵州省范围内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电梯设备部分(1台观光梯)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25000.00元、建筑工程部分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327214.45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联合体数量最多2家。。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原生产厂商(制造商)响应,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响应产品为本单位制造) ;如为代理商响应,提供原生产厂商(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不接受原生产厂商(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

    2.1.5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

2.1.6电梯设备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为原生产厂商(制造商)的,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a.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b.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体现乘客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②供应商为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a.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体现乘客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b.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1.7建筑施工资质要求: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资质证书均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如投标人资质已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审核或变更,以最新为准。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③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资格:

 a.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⑤须为本项目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及以上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⑥具备至少2名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其中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高处作业证、1名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焊工作业证书。

备注:提供上述建筑施工资质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响应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8日10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半边街17号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金阳北路27号麒龙贵州塔16楼



邮    编:



550000



邮    编:



550081



联 系 人:



余先生



联 系 人:



廖吉飞



电    话:



0851-86619420



电    话:



1808518985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



 



 



账    号:



2402 0003 0920 0057 016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025年06月09日

 

询比标包文件

2025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乌当电信办公大楼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乌当电信办公大楼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标段编号:GZBBFA20250605002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乌当电信办公大楼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本次采用单项合同形式,预估金额49.9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合同金额按成交金额签订。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

服务、交货地点:贵州省范围内指定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完成设备交货至买方指定的安装地点,同时完成电梯安装调试、完成施工服务,完并验收合格。未按时间完成扣除履约保证金。

保修期:本项目所提供设备及相关服务的保修期为终验之日起[12]个月。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乌当电信办公大楼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升降设备,工程施工



-



2



贵州省范围内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完成设备交货至买方指定的安装地点,同时完成电梯安装调试、完成施工服务,完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贵州省范围内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电梯设备部分(1台观光梯)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25000.00元、建筑工程部分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327214.45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联合体数量最多2家。。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原生产厂商(制造商)响应,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响应产品为本单位制造) ;如为代理商响应,提供原生产厂商(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不接受原生产厂商(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

    2.1.5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

2.1.6电梯设备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为原生产厂商(制造商)的,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a.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b.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体现乘客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②供应商为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a.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体现乘客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b.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1.7建筑施工资质要求: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资质证书均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如投标人资质已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审核或变更,以最新为准。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③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资格:

 a.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⑤须为本项目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及以上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⑥具备至少2名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其中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高处作业证、1名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焊工作业证书。

备注:提供上述建筑施工资质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响应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8日10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半边街17号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金阳北路27号麒龙贵州塔16楼



邮    编:



550000



邮    编:



550081



联 系 人:



余先生



联 系 人:



廖吉飞



电    话:



0851-86619420



电    话:



1808518985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



 



 



账    号:



2402 0003 0920 0057 016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025年06月09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5-06-09 17:55:50

2025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乌当电信办公大楼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询比文件.docx

2025-06-09 17:55:50

附件3结构设计图.pdf

2025-06-09 17:55:50

附件1乌当区电信公司电梯加建项目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zip

2025-06-09 17:55:50

附件2土建、幕墙、电气设计图.pdf

2025-06-09 17:55:50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青海省红十字医院外科楼手术部修复改造工程废标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上海市供水设备项目的谈判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2016年邕宁区那楼镇三江村告祥坡、棠梨村、那旺村里羡坡31、32队人饮工程管材采购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新仪达制衣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公开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退伍军人驾驶证定点培训机构采购预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山东省滑道、定位板等外协成品件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南省荥阳市京城路街道办事处康砦村企业厂房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苏省-连云港市电子胃镜项目国际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辽宁省开发区湾里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维护采购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政法网高清视屏会议系统二次中标(成交)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高铁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