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上海市盐业有限公司第三批发部诉讼清场及收储律所聘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盐上海市盐业有限公司第三批发部诉讼清场及收储律所聘请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寄发律师函,诉前摸底,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清场。全程参与政府、原承租方及次承租户的谈判工作。
最高投标限价:45万元(不含)。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律所资质要求:
律所设立年限:十年以上优先
律所规模/执业律师人数:100名以上优先
律所曾获荣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及/或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优先
本次投标主办律师执业年限:十年以上优先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列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由采购人统一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如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应在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0日在中盐电子采购平台上(https://chinasalt.china-tender.com.cn/)完成注册报名,获取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供查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01号2号楼9楼
采购咨询人:叶青 18907210678
文件递交人:王箭飞
021-52666991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17:00(邮寄或当面递交)。
2.递交地点及方式:响应文件(壹正贰副)在上述时间前送至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01号2号楼9楼。文件递交人:王箭飞
021-52666991。
3.逾期未提交响应性文件,或迟到、缺席采购面谈会议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五、开启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结果同时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s://chinasalt.china-tender.com.cn/)、中盐上海公司网站(http://shanghai.chinasalt.com.cn/)和OA平台发布。
(2)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盐上海市盐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云岭东路601号汇银铭尊2号楼10楼,联系人:王箭飞,电话:021-52666991。
中盐上海市盐业有限公司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