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东方疏浚工程分公司交通建设九、十号船舶修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交通建设九、十号船舶修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东方疏浚工程分公司。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施工范围为交通建设九、十号船舶修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③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须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招标人协调一切事务。④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在参与此次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在列的失信被执行人。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6月4日15时00分至2025年6月9日15时00分。4.2 招标文件方式:线上领取,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iccec.cn),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注意:投标单位需在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s://www.iccec.cn)上注册,并审核通过纳入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投标。已注册供应商应添加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为合作意向单位,并提交审核。投标人需上传本单位资质证书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4.3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须对项目进行充分考察并经招标人确认后领取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上递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标组织方: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东方疏浚工程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501号1号楼1107室联系人:汤劲超邮箱:103798073@qq.com招标文件澄清联系人:明晨 电话:13764159548 联系信息:
6.联系方式招标组织方: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东方疏浚工程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501号1号楼1107室联系人:汤劲超邮箱:103798073@qq.com招标文件澄清联系人:明晨 电话:13764159548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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