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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市政设施维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市政设施维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6-04
详细内容:
宿州市高新区市政设施维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受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名称)的委托,现对宿州市高新区市政设施维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YL2025021

2、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区市政设施维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3、采 购 人: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资金财政资金

6、项目预算:本项目招标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费率最高投标费率为 2% (报价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其中各专项服务控制价(费率)为:工程监理服务单项控制价为:1%;工程造价服务单项控制价为:1%;),全过程咨询服务控制价约28万元(实际中标全过程咨询费用为项目最终结算审定工程价款乘以中标全过程咨询费费率)。

7、标段(包别)划分:不划分

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总投资约1400万元。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市政道路(含标志标线)的维修及改造,2、市政管网(含窨井)病害修复、汛期抽排水及应急性处置。

9、招标范围:(1)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清单控制价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分析合同价款,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协助招标人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参与材料设备询价,对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进行检查。负责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参与工程造价鉴定及仲裁,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负责工程结争议部分复核和解释工作,并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跟踪审计单位出具的最后结算审核报告须依法复审。应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项目施工过程中日常咨询服务。按照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履行有关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2)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监理服务,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服务范围执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且应当满足相应资格要求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 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4.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4.2.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前。

4.2.2.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宿州市在监项目不得超过两个,宿州市外无在监项目,包括已中标公示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前。

(2)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专业:土木建筑工程,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前。

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以是监理负责人或造价咨询负责人。

三、磋商文件获取办法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06月03日08时至2025年06月10日17时。

2、磋商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扫描件及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电话报名。电话报名后供应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扫描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电子版至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554262696@qq.com,审核通过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06月16日15时。

2、磋商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15时。

2、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6日15时。

3、提交地点: 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法

(一)采购人: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大楼3楼

2、联系人:孙工  

3、电  话:0557-3927322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 

2、联系人:曹楠

3、电  话:1595557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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