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公告公告标题: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砂石料采购招标补遗公告公告内容: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砂石料采购招标补遗公告
各投标单位:
我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中交第四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里的内容发布补遗公告,补遗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二条第2款第2.5条:支付条件: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扣除当期结算总额的 3 %作为质保金,于60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 97%款项。修改为“2.5支付条件: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扣除当期结算总额的 3 %作为履约保证金,于30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 97%款项。”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七条结算、付款及调价方式:修改为:
1、付款方式:电汇或供应链金融、汇票、信用证等,如采用供应链金融、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双方另行协商。
2、结算方式:每月25日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经需方验收合格的砂石料的数量。待结算当月《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砂石料价格后,双方按第七条第2款办理结算,结算后供方开具当期货款的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发票抬头: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需方扣除当月已支付的金额及3%的履约保证金后,在30天内付清余款;3%的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供货履行完成且供货质量符合需方要求后,最后一次付款时一次性无息付清。
3、月度结算计算方法:
在合同供货期内,含税综合单价将作为合同执行过程各时期价格调整的计算依据。合同实际结算单价实行以含税综合单价为基准点的动态调价机制。调价方法具体如下:
实际结算单价=含税综合单价+(比较价-基准价)
基准价: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2025 年 3 月广州市建设工程部分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中的相对应的“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详见下表,其中5-25mm碎石参照碎石10-20)。
比较价:按结算当月《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结算当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中的相对应的“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其中5-25mm碎石参照碎石10-20)。
材料名称
单位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5年3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元/ m3)
中砂 细度模数 3.0—2.3
m3
199.12
机制砂(综合)
m3
127.15
碎石10-20
m3
173.84
4、供方应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需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并对出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认证、抵扣或存在其它瑕疵的,需方有权拒收或发现问题后退回供方,供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砂石料采购招标小组
2025年6月3日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砂石料公开招标文件-新会预制场(补遗后).docx 下载 预览 2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砂石料采购招标补遗公告.doc 下载 预览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 1 发布公告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7 15:40:38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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