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50528-000016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集团蒙电入浙第五通道电源方案研究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技术咨询服务
1
项
6%
2025-09-30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主要有:(1)开展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三大沙漠的资源潜力分析、新能源及配套电源容量规划、布局规划、汇集并网方案研究;(2)开展投资匡算、经济性评价、基地上网电价及落地电价研究工作,开展效益分析;(3)结合上述各项研究结论,进行三个沙漠基地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提出基地规划建设方案;(4)提供总体规划方案相关的政策、信息和技术服务等。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水电总院受内蒙古自治区委托,牵头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内蒙古自治区风光资源普查等工作,深度掌握内蒙古新能源资源情况,同时,借助风光资源普查工作,可以有力协调鄂尔多斯、阿拉善两个盟市提供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及林草相关土地数据,为蒙电入浙第五通道电源(包括风电、光伏及相关配套电源)的规划选址提供有力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独有优势。
根据《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三)项目所处环境条件特殊、技术要求高、安全风险大,无法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竞争性方式采购的。”
本项目所处的环境条件特殊、技术要求高,且水电总院掌握本项目所需的核心信息,具有不可替代性,符合集团相关管理制度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57号水电总院
八、公示有效期: 2025-05-30 至2025-06-03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沈工
电话: 13362221776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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