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仿真校核服务技术(二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仿真校核服务技术(二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5-06-0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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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仿真校核服务(二次)谈判采购公告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仿真校核服务(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1 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仿真校核服务(二次)1.2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针对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设计方案进行第三方独立校核,利用仿真软件配合采购方优化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设计方案,达到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设计方案可实施的要求。并在后续设备实施、调试的过程中,针对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进行仿真,帮助采购方探索解决途径,对设计变更后的设计方案进行仿真、校核,最终帮助采购方顺利完成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的研制。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根据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设计方案对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的工作过程进行仿真以及校核,仿真校核的内容包括反应器的温度、流场以及力场。2.根据采购方所提供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设计方案,建立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分析模型;3.对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不同工况下的温度场和流场进行仿真分析,并与试验结果进行对比。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工况包括但不限于:预加热工况、稳态反应工况:4.根据前述温度场和流场的仿真结果,对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进行应力分析,并根据相关标准进行结构完整性评价;5.根据仿真分析结果向采购方提供结构设计优化建议,并对修改迭代后的设计方案进行重新仿真校核,协助采购方完成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定型;6.提供技术支持,解答技术问题,协助完成后续设计迭代及优化,对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调试、运行等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意外事故进行仿真、探究,帮助采购方排查原因、完成设计变更、优化设计方案;7.服务供应方须协助超临界水氧化反应器的定型工作,并参与到定型文件(相关热工、力学工艺文件)的校核工作中,完成校核并通过后,服务供应方签字。2.2 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甲乙双方签字确认项目完成。2、服务供应方需在采购方提供超临界水反应器设计方案后30日内完成仿真校核工作,并提供方针成果文件,该成果文件需通过专家评审。2.3 服务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内指定地点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2.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4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lp:/hv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团队中,技术人员须具有类似相关项目的实施经验。(格式自拟)(6)其他要求:/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MAC地址或硬件特征码(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MAC地址或硬件特征码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4.1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平安银行上海市西支行(具体详见供应商手册)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项目名称缩写)”。4.2 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5 年5月30日—2025 年6月5日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5 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供应商应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供采购单位存档使用。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6月17日13:30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7 谈判时间和地点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5年6月17日13:50,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 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9 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联系人:刘风侨电话:15313919751电子邮件:liufq@puyuan.com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采购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电话:021-61592133电子邮箱:cnscjjjd@puyuan.com10 其他说明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无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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