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天长东路和南谯北路5处房产招租项目交易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天长东路和南谯北路5处房产招租项目交易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5-05-2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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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天长东路和南谯北路5处房产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lycq202505-012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2025年6月9日10时至2025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滁州市琅琊区天长东路和南谯北路5处房产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5年6月9日10时至2025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
滁州市琅琊区天长东路和南谯北路5处房产招租项目,本次招租共有5个标的物,一标段:滁州市天长东路549-14号,建筑面积约341平方米,建筑类型多层、房屋结构为砖混、水、电等基础设施一般;二标段:滁州市天长东路549号-302室,建筑面积约19.42平方米,三标段:滁州市天长东路549号-415、416室,建筑面积约56平方米,滁州市天长东路549号-302室、415、416室建筑类型多层、房屋结构为砖混、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照明等设施较完备;四标段:滁州市南谯北路760号-第二层,建筑面积约291.8平方米,五标段:滁州市南谯北路760号-第四层,建筑面积约291.8平方米,滁州市南谯北路760号-第二层、四层,建筑类型多层、房屋结构为钢混、水、电等基础设施齐全。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办事处拟出租滁州市琅琊区天长东路和南谯北路5处房产招租项目,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标的物禁止经营易燃易爆、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竞得人在承租后须配合招租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按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门面房租赁合同的,招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管理单位交回之日起算),经管理单位审核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的,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4、租赁期限:3年,先付款后使用,其中四标段:滁州市南谯北路760号-第二层、五标段:滁州市南谯北路760号-第四层,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将三年租金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一标段:滁州市天长东路549-14号、二标段:滁州市天长东路549号-302室、三标段:滁州市天长东路549号-415、416室,租金每年缴一次,租期内租金不变,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竞得人还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招租人按承租人提供的原招租人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人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承租人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招租人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招租人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6、其他相关要求:承租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开户和户名变更的手续并承担开户费用。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办事处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消防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协助。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标的房屋目前有老承租人,因此本次竞拍不设房屋的具体交付时间。具体房屋交付时间以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为准,请各竞租人悉知。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一标段:滁州市天长东路549-14号,建筑面积约341平方米,竞价起始价:40920.00元/年,竞价保证金:4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年或其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二标段:滁州市天长东路549号-302室,建筑面积约19.42平方米,竞价起始价:3962.00元/年,竞价保证金:3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年或其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三标段:滁州市天长东路549号-415、416室,建筑面积约56平方米,竞价起始价:11424.00元/年,竞价保证金:11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年或其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标段:滁州市南谯北路760号-第二层,建筑面积约291.8平方米,竞价起始价:31514.00元/年,竞价保证金:3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年或其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五标段:滁州市南谯北路760号-第四层,建筑面积约291.8平方米,竞价起始价:31514.00元/年,竞价保证金:3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年或其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5年6月9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标的物竞价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3)拍租成交后,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缴纳至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办事处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滁州市琅琊区天长东路和南谯北路5处房产招租项目*标段。
一标段: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47
二标段: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55
三标段: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79
四标段: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568
五标段: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592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第一年租金;四标段、五标段三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竞价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或转租等行为的,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办事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6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办事处以及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000元由招租人支付给代理公司。
9.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10.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 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出租单位审核确认。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出租单位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翁海玲 0550-3831128、13965950189
招租单位:潘玲建 0550-2130922、18075248982
招租单位: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办事处
代理公司: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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