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变更为 2041408252 】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 (2)财务要求:下述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2)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所致单位不限,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开标前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标明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无效)。 (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事业单位如若查询不到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或说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人员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本企业为本单位该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缴纳的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缴纳(委托缴纳须提供关系说明)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在职(在校)证明(具体形式不限)(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业绩: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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