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询价公告-第2次
一、采购单编号:YQWWZCG2025180(重新招标)
二、采购单名称:第二次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氧气、乙炔等气体采购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05-18 17:00
四、报价有效期:2025-08-16
五、最高限价:70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温凯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3738318298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氧气
350
瓶
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港
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40L/瓶
2
乙炔
350
瓶
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港
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KG/瓶
3
二氧化碳
10
瓶
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港
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14KG/瓶
4
氮气
10
瓶
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港
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40L/瓶
5
氩气
10
瓶
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港
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40L/瓶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合同签署日起每3个月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清单按实际数量结算)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装卸、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2、此次采购项目为年度按需分批次供货(接到通知后的12个小时到港交货,每次配送5瓶起送)。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有效期内单价固定不变。合同有效期届满,实际采购数量未达到表数量的,剩余数量不再采购,双方按单价据实结算; 3、供应商需严格遵守乐清湾公司氧气、乙炔安全管理规定:(1)氧气、乙炔临时存放不超5瓶的规定;(2)单次只能运输一种可燃气体,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3)确保派送的气体、气瓶无以下问题:(3.1)无充罐合格证;无气瓶检查钢印和不能识别的气瓶。(3.2)气瓶外观有缺陷、有机械性损伤和严重腐蚀情况的。(3.3)不在有效的使用、检查合格周期内。(3.4)供气供应商提供的工业气瓶外表颜色、字样和色环,不符合国家标准 GB7144《气瓶颜色标记》规定的; 4、交货地点: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5、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或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在先与我司经办人联系,不得擅自更改品牌、型号、规格,并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6、以总价最低为中选单位,报价有效期至少为90天; 7、此单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 8、送货人员需配合执行佩戴好防护用品(反光衣、安全帽等)做好入港登记方可进入; 9、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10、如需技术咨询,请联系温凯:0577-55778680。 11、重要提醒:中选后发生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未按期提供产品或提供的产品以次充好等不良行为,予以警告1次;一年内累计 2 次警告或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6个月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的采购活。
2025-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