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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智能工具及履历文件管理设备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二次2025-JKEKAS-W1004第1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2025智能工具及履历文件管理设备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二次2025-JKEKAS-W1004第1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5-04-17
详细内容:
2025智能工具及履历文件管理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5-JKEKAS--W1004)

一、项目名称:2025智能工具及履历文件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KEKAS--W1004

三、项目概况: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

四、变更内容:

原公告: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4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网上发送。申领流程:投标供应商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511030304@139.com。报名材料命名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报名材料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2.报名材料审核:将依次依序审核相关材料,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注:报名审核仅为报名阶段初步审核,资质审核以评标委员会审核结果为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变更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或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4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网上发送。申领流程:投标供应商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511030304@139.com。报名材料命名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报名材料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2.报名材料审核:将依次依序审核相关材料,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注:报名审核仅为报名阶段初步审核,资质审核以评标委员会审核结果为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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