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信息接收处理系统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卫星信息接收处理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5-JC05-W1001
三、更正信息
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一、商务要求
“★(四)质量保证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更正为
“★(四)质量保证要求
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5年。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因未按规定使用、维护和保管条件导致的装备质量问题,由采购方承担责任,供应商有义务及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经费由双方商定,另行签订合同。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其余要求不变,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79331
移动电话:15702454476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37336
移动电话:17704238948
采购机构:物资采购室
2025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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