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核建中核二四安装分公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分包采购-谈判采购采购公告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国核建中核二四安装分公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分包采购项目编号:CNEC-FW-GKJT-25-4719交货/服务时间:项目履行期间即《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标段二)》《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标段六)》合同生效期间至合同终止;项目竣工日期暂定2026年12月31日。交货/服务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核电温排水区域和附近滩涂处项目部供货范围:属于采购人与业主签订的《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标段二)》、《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标段六)》(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法律活动,提供的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日常法律咨询,提出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建议,对咨询中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进行专项研讨并提出解决方案。2、起草、审查、修改在经营活动中签订的各类重大文件;3、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磋商、协调、调解;4、针对服务期间主动或被动发现公司的违法违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5、根据采购方要求,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帮助采购方在本项目履行中争取最有利的条件;6、根据采购方要求,分析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障碍,对本项目进行法律风险揭示,提出风险防控措施;7、根据采购方要求,参与采购方与业主及其它相关方就本项目开展的沟通与谈判工作;8、从事采购方合理要求且与报价方不定期达成一致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事项。质量要求:满足服务合同要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有效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律所工程建设项目法律咨询服务业绩; (3)提供法律服务成员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为本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成员需具有一年以上法律执业资格证书。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04月17日 16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建中核二四安装分公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分包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6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六、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联系人:苏女士电话:15949716309传真:/电子邮件:/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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