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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政府小额交易发布>招标公告
{本项目
:莆田市城厢区国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时间:2025-04-1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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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国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城厢区西许“专精特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城厢区西许“专精特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监理)
2.项目编号:ZZJY[2025]-采招01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96306.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96306.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963.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磋商保证金(元)
1
城厢区西许“专精特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监理)
1项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的60%计取。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否
4963
注: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暂按建安费3900万元作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的60%计取,其中:高程调整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最终以财政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后的预算总造价作为计费基数并按中标折扣率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其他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机构,提供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3-4证明材料)形式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2025年4月14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止,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可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未报名的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4月14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止,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1)上门报名: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文件需加盖公章);
(2)邮箱报名:即供应商用邮箱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发送到我司邮箱zzjy6299799@163.com)。
8.采购文件售价: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5日9:00,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莆田市城厢区国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C栋2503室
邮编:351100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594-2677388
13.代理机构: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法:0594-6299799
邮箱:zzjy6299799@163.com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银行账号:35050163243300002553
特别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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