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东水务2025年工业氯酸钠采购答疑
问题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货物品牌:
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一致”。请问:投标单 位提供的业绩合同未明确品牌信息的,可否提供业主证明或出厂检测报告单作为证明材料
回复:可以提供业主证明。
问题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4.4投标人必须保证按时供货,提供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加盖鲜章)。建议:因氯酸钠属于危险化学品易制爆类严控产品且该项目数量较大,为保障招标人的供货需求,作为投标人承诺的供货时间没有证明材料支撑;建议增加投标人在渝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有仓储证明或委托的仓储合同、仓储地的合法手续、仓储地图片),如投标人中标,招标人可以随时前往仓库,查看产品储存规模,确保供货及时、足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4.其他要求4.4投标人必须保证按时供货,提供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质疑内容:氯酸钠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贵司本次招标的氯酸钠数量大,配送
点位多,若投标人在重庆市内或周边地区无合法的氯酸钠储存库房,后期供货无法得到充分保证,供货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断货、缺货等情况,严重影响贵司下属各水厂的正常生产运行。故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提供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并提供在重庆市或其周边有合法的氯酸钠储存库房证明(提供政府颁发的自有的库房合法经营证明资料复印件(资料经营范围应包含氯酸钠);如是租赁库房,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且其租赁合同的主合同中必须注明是储存氯酸钠产品,并提供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已发生的租赁结算发票复印件,并提供政府颁发给该合同出租方的库房合法经营证明资料复印件[资料经营范围应包含氯酸钠]。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质疑一第二章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4.其他要求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属于市政供排水行业,氯酸钠产品是其中重要的消毒剂产品,每日均需要投加,一旦供应商出现断货缺货清醒,污水处理厂很有可能出现排放的水不达标,影响两江水体,进而影响生态环境。但是氯酸钠产品属于易制爆产品,该产品在整个重庆区域内并无生产单位,产品均需在外省采购,若出现节假日或者高速封路情况,就无法及时送到重庆区域。因此建议招标人在重庆市或周边地区设有合法的氯酸钠储存库房,保证招标人的各个水厂随时都能得到充足的氯酸钠产品,保证生产供应。因此建议合法的氯酸钠储存库 房进行如下设置: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或周边地区设有办事机构、库房和合法的氯酸钠储存库房(提供氯酸钠储存库房的合法证明材料),保证按时供货,提供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须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承诺书中注明;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为准.
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
氯酸钠答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