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院区一阶段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50R06F)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院区一阶段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50R06F),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99.8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院区一阶段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院区一阶段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4月1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下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关操作如下: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并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款和平台费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13A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及养护精品银杏4棵、红枫96棵、银杏110棵,蔷薇350m、草坪13000㎡
2、交货期:签订合同且现场具备种植条件后60天内
3、交货地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4、用途:自用
5、合同履行期限:1年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采购项目需要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561186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卢飒、李喆、艾克拜尔·亚生、王可欣
电话:62108177、61954130
电子邮件:lusa@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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