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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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黔江至吉首铁路重庆段地质勘察监理
答疑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新建黔江至吉首铁路重庆段地质勘察监理”招标文件的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问题一: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其也在分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请问招标人:投标人以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真实养老保险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人员和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满足要求,可视为投标人具有,同时还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人员养老保险的其他要求。若拟派项目人员为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人员,还须同时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投标人与其分公司关联关系的证明材料。
问题二: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 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 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信息综合查询 - 综合查询)查询,重庆****担保有限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4851691.08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重庆****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回复: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满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工作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5 号)第六条“工程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工程保函开立人开具的工程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的相关规定。
招标人: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5000012025040200104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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