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章贡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西镇窑下村自来水加压工程公开招标的更正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西省章贡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西镇窑下村自来水加压工程公开招标的更正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5-04-1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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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章贡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西镇窑下村自来水加压工程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第 1次]
【 2025-04-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章贡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西镇窑下村自来水加压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
专用要约条款3.3.1
3.3.1
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 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
√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 省、市造价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
□ 其他:
现更正为:
3.3.1
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
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
√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省、市造价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
√其他:
1. 以上三个选项为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的条件,因上述条件引起工程价款调整的方式如下:
(1)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有的综合单价子目按照投标报价中的单价,调整工程价款;
(2)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子目,参照类似价格调整工程价款;
(3)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无相同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子目,定额中有的项目,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西省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试行)》(2017年版、《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年版)、《江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23年版)、江西省2017年定额人材机基价组价计价等江西省、赣州市最新计价标准和工程定额,江西省、赣州市最新计价标准和工程定额没有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按招标时招标控制价执行的计价方式和取费标准计价后,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扣除Z值)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扣除Z值)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材料价格执行招标控制价采用的价格,招标控制价中没有的价格,按施工当月江西造价易通网发布的赣州市中心区材料市场信息价(有上下限的取中限值);上述造价信息没有的价格,由中标人提出,报监理及造价监控单位(如有)审核,招标人审定;
(4)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无相同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子目,且定额缺项时,由中标人提出,报监理及造价监控单位(如有)审核,招标人审定(或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定额缺项的组价);
(5)Z值为含税金的暂列金及暂估价。
2.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若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存在综合单价子目超出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情况,招标人有权以招标控制价对应的综合单价为基数,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扣除Z值)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扣除Z值)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方式在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中标后不得提出异议。
3.工程结算时,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漏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必须按照上述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进行调整。
4.工程竣工结算价以经招标人认可的结算价结果为准,若有其他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更正事项2:原招标文件 专用要约条款3.3.2
3.3.2
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
材料供应要求:中标人按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量清单中的规定的材料品牌及材质要求采购材料,但采购材料前必须提供样品给招标人确认。实施时招标人有权更改材料,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供应。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及试验资料,进场后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
材料结算办法:包含在中标价内。
设备供应要求:除另有约定外,中标人按设计施工图纸要求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对设备所要求的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各项指标自行采购设备,但采购材料前必须提供样品给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定。
设备结算办法:包含在中标价内。
现更正为:
3.3.2
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
材料供应要求:中标人按设计施工图纸要求以及不低于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的参照类似品牌及品质要求进行采购,但采购前材料必须提供样品给招标人、监理单位确定。
材料结算办法:除另有约定外,清单内子目的材料价格以其投标报价为依据进行结算。清单外项目按本文件 3.3.1“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执行。属工程量清单之外必须使用的材料,由中标人书面报告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另行协商处理。
设备供应要求:中标人按设计施工图纸要求以及不低于工程量清单中对设备所规定的参照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各项指标自行采购设备,并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认。
设备结算办法:清单内子目的设备价格以其投标报价为依据进行结算,清单外项目由中标人书面报告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另行协商处理。清单外项目按本文件 3.3.1“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执行。
更正事项3:原招标文件 专用要约条款9.12.1
9.12.1
工程结算
1、合同清单中有子目按已有的子目价格调整工程价款;
2、合同清单有类似子目的参照类似子目价格调整工程价款;
3、合同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子目,定额中有的项目,执行江西省现行定额,按预算价标准取费,材料价格执行合同清单的材料价格,合同清单中没有的价格,按施工当月江西造价易通网发布的赣州市中心区材料市场信息价(有上下限的取中限值),信息价没有的价格,由中标人提出,报监理及造价监控单位(如有)审核,招标人或代建单位确定;本工程主要材料价格在实施过程中不调整。
4、合同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的子目,且定额缺项时,由中标人提出,报监理(如有)及招标人或代建单位审核,招标人或代建单位确定。
5、如发生变更或签证,其价款由中标人按程序完善书面手续后申报,经招标人或代建单位认可,待工程结算审核后一并支付。
现更正为:
9.12.1
工程结算
采用合理低价法法招标的项目在工程结算时,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必须按照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的下浮比例进行调整,计算下浮比例时应当扣除Z值(暂估价)。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补遗文件于2025年04月1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阅读补遗文件。
此更正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章贡区水利局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总部经济区(兴国路61号)东座2楼
联系人:王炤华
电话:0797-8358065
2、代建单位信息
名称:赣州市章贡区宋城兴霖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虔兴公园1号楼101室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797-73170872
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路东侧黄金苑A、B栋写字楼1二楼202室
联系人:黄珊
电话:0797-555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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